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慈善组织工作需更公开更透明
2012-11-27 12:17  

代表日记

林俊亮 揭阳市红十字会职工

作为十八大广东代表团中唯一来自红十字会系统的党代表,这两天,不少记者要采访我,大家关注红十字会,我很高兴。但也有点小郁闷,好几个记者采访都和我提起了“郭美美”。说实话,近一年来,很多人听到红会就条件反射地说:“这不是‘郭美美网络事件’的那个部门吗?”我不希望红十字会和负面事件联系在一起,希望能有更正面的形象。

实际上,总会的调查已经清楚,郭美美并不是红会的人,也没有使用捐款购买奢侈品。这个事,好像怎么澄清也澄不清,我们也很无奈。作为红十字会的财务人员,我觉得这次网络事件对红会的冲击很大,我们大家都觉得很委屈。

在红会里头,人们捐赠的款项和政府拨款是两个不同的账号,并不是混在一起的。捐款要严格按照相关条例法规来运作,政府拨款接受审计。大部分捐款是指定用途的,非指定用途的捐款,则主要用于日常的救助,包括助困、助学、助医等。

对于重大救灾救助项目,按《中国红十字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》,可以提取比例在6.5%以下的项目运作经费。要让公众了解这些制度。

我也想,类似的网络事件引起舆论风波,说明公众、媒体对捐款用途高度关注。捐赠的钱应该用在刀刃上,不应该也不能发生这样的事。这样的事件损害了红会的百年品牌,我们开展工作也受到影响。

近年来,公众参与网络事件的热情提高了很多,而红十字会对网络宣传的重视还没有跟上。虽然我们不断在规范捐赠款项的公开查询,但公开透明的进程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。对于捐款使用的公开,应该更仔细,更透明,更适应网络查询和老百姓的需求。

维护红会的百年品牌,需要我们更细致、更公开透明的工作。我们还需要学会更好地正面回应网络舆论,善于在舆论监督下开展工作。总会已经在筹备成立社会监督委员会,邀请更多的社会人士参与监督,我觉得这是一个方向。我也希望红会的工作能够得到更多媒体的理解和呵护。

来参加十八大,我还比较关注社会公益和医疗保障,特别是重大疾病救助。目前,对重大疾病救助,社会公益团体普遍存在救助实力和实际需求差距很大的情况,仅是“杯水车薪”。

我建议政府加大对重大疾病救助的投入,比如: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,可更多地向大病救助倾斜;大病二次报销等政策要尽快落到实处。还要加大对社会公益事业团体的扶持,发挥社会“最后一道保障网”的作用。

(整理:南都记者黄怡发自北京。来源:南方都市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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